安徽省筑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许邦平:
你们与上诉人陈学县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1民终102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