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单位: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示内容:对安徽省女子监狱报请的赵晓丽等一百七十七名罪犯减刑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2日
举报邮箱:hfzyxst@163.com
举报电话:0551—65352172、65352148、65996038
安徽省女子监狱于2020年12月8日向本院报请对赵晓丽等一百七十七名罪犯予以减刑,报送本院审理。安徽省女子监狱认为赵晓丽等一百七十七名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29条、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第8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3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赵晓丽等一百七十七名罪犯予以减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赵晓丽等一百七十七名罪犯予以减刑、假释的情况予以公示(罪犯个人情况等见附表安徽省女子监狱案件公示表),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可以通过邮箱发送举报材料,也可以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向本院反映。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